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即将举行之际,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该《条例》纳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加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规划》,宣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作为国内首部关于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方面的地方性立法,《条例》具有原创性、北京特色,对于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促进北京高水平对外开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北京城市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等几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轶出席《条例》的新闻发布会,并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条例》的组织实施。
严格抓好外语标识规范管理
外语标识是城市形象和国际化服务的直接体现。但由于其点多、面广、量大,设置主体多元,滥用错用现象屡见不鲜。《条例》出台后,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外语标识规范管理工作。
一是制定好《条例》配套文件。落实《条例》第5条规定,会同交通、文旅、体育、商务等有关部门,根据对外交往和服务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5大类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的公共场所,制定全市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的公共场所目录和信息种类,并向社会公布。目录将进一步明确重点公共场所的具体名称及所属行业,确保重点点位责任到位。二是优化执法流程。加强与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作对接,编制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为执法部门全面履职、有效执法提供依据。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加大外语标识监督管理力度,重点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公交场站、重要商圈、引进境外人才集中的社区等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以法规的约束力确保《条例》实施效果。
抓好公共服务领域外语便利化服务
当前,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两区”建设和打造人才高地等领域纷纷出台具体举措,吸引更多外籍人士和外资企业来京发展。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必须不断适应和满足城市战略定位和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对外服务水平。我们将发挥市级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切实按《条例》规定履职尽责,为在京外籍人士和外资机构获取必要的信息和相关服务提供语言便利化服务。
一是外事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为各单位做好《条例》实施提供专业指导;二是市政务服务部门在现有国际版门户网站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投资、工作、留学、生活和旅游等领域的政策文件和服务信息,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准确、译文规范;三是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110、120和119等紧急服务热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预警和引进境外人才聚集的社区等服务领域,应根据需要完善外语服务或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对外服务水平。
抓好《条例》宣传宣讲
作为全国首部规范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需要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支持,共同提升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此,我们将大力开展《条例》宣传宣讲。
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用双语宣传片、一图读懂、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解读,让社会公众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等不同主体参与其中,提升整个社会规范使用外语标识的责任意识。二是通过普法活动和培训学习等多种方式,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条例》宣讲,组织专家及起草组成员对重点内容进行解读,牢固树立行政机关依法提供外语便利化服务的理念,强化外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确保各级公共服务提供部门和外语标识管理单位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并执行《条例》。
不断培育社会参与力量
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主体多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都是使用者也是建设者,需要不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我们将着力开展三方面工作,不断扩大社会参与。
一是大力倡导外语志愿服务,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外语志愿活动,并吸引外语专业人士和在京外籍人员参加,依托在京高校加强外语志愿者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翻译行业协会指导,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行业主管单位鼓励相关领域企业提供多语言产品和服务,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外语交流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城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提供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