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
条例要求,民用机场、火车站、城市公共交通站点等使用规范汉字标示名称、场所导向、设施用途、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信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同时设置、使用外语标识。
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创建有利于对外开放和交流交往的语言环境,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促进北京市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国际化服务水平。
制定公共场所使用外语标识目录
条例要求,民用机场、火车站、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国际体育赛事、国际会议、国际展会等大型国际活动承办、接待场所;引进境外人才聚集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文化、旅游、体育等其他重要公共场所使用规范汉字标示名称、场所导向、设施用途、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信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同时设置、使用外语标识。
北京市政府外办副主任李轶表示,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城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的整体水平,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外语标识设置使用还不够规范、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服务便利化程度不足、相关工作社会关注度不高、社会主体参与积极性不足等。
李轶称,将制定全市应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的公共场所目录和信息种类,并向社会公布。目录将进一步明确重点公共场所的具体名称及所属行业,确保重点点位责任到位。
服务热线根据需要完善外语服务
条例要求,市民服务热线和紧急服务热线为确有需要的人提供必要的外语翻译服务,方便其获取信息和相关服务。
北京市政府外事、教育等部门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等为热线提供外语翻译志愿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和热线工作机构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资金和其他便利条件。
李轶表示,将发挥市级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切实按条例规定履职尽责,为在京外籍人士和外资机构获取必要的信息和相关服务提供语言便利化服务。
同时,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110、120和119等紧急服务热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预警和引进境外人才聚集的社区等服务领域,应根据需要完善外语服务或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对外服务水平。
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外语服务水平
条例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应用,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外语服务水平。
李轶表示,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主体多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都是使用者也是建设者,需要不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他提到,将大力倡导外语志愿服务,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外语志愿活动,并吸引外语专业人士和在京外籍人员参加,依托在京高校加强外语志愿者队伍建设;行业主管单位鼓励相关领域企业提供多语言产品和服务,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外语交流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城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提供有益补充。
条例所称的外语标识,是指在标志牌、告示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上,使用外语标示名称、场所导向、设施用途、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信息的标记。
(记者:陈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