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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因公护照填写身份信息的提示
日期:2017-06-01
来源:北京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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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办单位:

近期,有外事专办员,在申办因公护照时,不与当事人仔细核对身份信息,往往凭借主观臆断,随意为出国人员编写出生地,造成一个团组中连续3个当事人出生地报错,或先后申办同一当事人的三本护照,出生地均不一致。严重影响了因公护照的权威性和声誉。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重要证件,专办员申办因公护照前应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姓名、出生地和出生日期是制作因公护照的重要资料。希望各外事专办员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并请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当事人姓名中遇有多音字时,准确填写汉语拼音。

2.再次提醒外事专办员,出生地不是籍贯,请与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准确填写。

3.如颁发的因公护照与当事人实际情况不符,需要变更时,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作为更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