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决定)实施一年多来,有力推动了新一轮改革和“两区”政策2.0版的升级步伐。11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一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一条例一决定”分别有68条规定和16条条款,为“两区”建设依法推进提供了保障。市商务局提交会议审议的书面报告显示,这些规定与条款均已全面实施,全市累计出台“一条例一决定”配套文件200余个。科技创新、数字经济、金融服务等优势服务业领域开放发展成效明显,全国首家外商独资新设期货公司、全国首家外商独资新设券商、全国首家外商独资保险经纪公司等一批标志性项目落地,外商投资设立旅行社许可、专利侵权纠纷裁决等市级权限下放,为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一条例一决定”得到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和经营主体的热烈欢迎,在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发展、京津冀协同开放等方面,顺利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方案,有力推动了新一轮改革和“两区”政策2.0版的升级步伐。
“推进制度型开放需要以深化改革来引领和推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执法检查组也指出,推进制度型开放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有的市级部门下放权限后,指导和推动工作不够,部分基层部门和单位在遇到问题时,坐等细则出台,缺乏主动沟通和努力;激发制度创新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两区”建设各成员单位对于市级改革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参差不齐,一些组团运用市场机制和多元力量拓展运营服务能力还存在制度上的障碍等。
针对这些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各部门各区各组团要充分挖掘和积极利用“一条例一决定”的法治红利,积极推进本系统本区域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和标准的系统化、规范化,提高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市区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招商稳商工作,完善重大项目落地和运行的协同服务制度,完善企业服务包和服务管家制度,完善重要政策出台的绩效评估和安全把关制度。要鼓励各自贸组团结合优势产业,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促进政策,引导经营主体,特别是外资企业向自贸试验区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