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外交部领事司发布转机须知!后附我驻美国、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使领馆最新领事保护提醒汇总
日期:2020-06-17
来源:驻相关国家使领馆网站(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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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领事司

01 经希腊转机须知

近期,不少中国公民选择经雅典国际机场转机回国。中国驻希腊使馆在此提醒,全球疫情尚在发展,如非必要请尽量避免长途旅行,如确需赴希腊雅典转机,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根据申根签证有关规定,中国公民过境一个申根国且24小时内不出机场国际转机区域,可走国际转机通道,无需办理申根签证。不符合以上规定可能被拒绝过境。

二、请事先向前段承运航空公司(即搭载旅客来希腊的航空公司)了解关于联程机票、行李直托、登机等方面要求,及时留意希腊政府和媒体及中国驻希腊使馆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希腊最新入境、中转信息。购票时请尽量选择航空公司客服中心、官方网站、手机APP等直销渠道。

三、据了解,乘坐国航雅典至北京航班需在登机前接受体温检测并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如现场测温达到或超过37.3℃可能被拒绝登机。此外,对来自需填报“国际健康码”国家的转机人员,应确保“健康码”符合乘机要求,如有不实申报可能导致行程受阻,并须承担法律责任。随着疫情形势变化,各国入境政策还在动态调整中,请提前做好功课,以免在转机过程中遇到问题而被拒登机,造成滞留、遣返及经济损失。

雅典国际机场咨询电话:

+30-210353000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59913991

驻希腊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30-6973730680


02 经奥地利转机须知

近日,部分中国公民在维也纳转机时,因订票信息与身份信息不符、前段航班延误等原因无法转机导致滞留,或被遣返至出发地。中国驻奥地利使馆在此提醒中国公民,当前,疫情尚在发展,各国防控措施缺乏协调,存在不确定性,如非必要请尽量避免长途旅行,若确需经维也纳转机回国或前往其他国家,请务必详细了解奥地利相关入境、过境政策信息,妥善安排行程。

一、根据申根签证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过境一个申根国且24小时内不出机场国际转机区域,可通过国际转机通道正常转机,无需申根签证;如果连续过境两个或两个以上申根国家,则需通过申根区境内转机通道转机,属于入境申根国家,需要申根签证。但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欧盟目前实施入境限制,由非申根区来奥地利转机的中国公民即使持有有效申根签证也不能进入申根区境内转机通道,只能在机场国际转机区域停留且不超过24小时,鉴于维也纳机场尚未恢复正常运营,不能在机场过夜。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滞留,原则上会被遣返至出发地,或被要求飞往对中国公民免签国家。

二、目前,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执飞的维也纳至北京航线每周一班(周六),航空公司对国际机票全部采取直销模式,请通过航空公司客服中心、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购买机票。购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订票信息,合理安排转机时间,向各段承运航空公司了解联程机票、行李直挂、登机等方面的要求。

三、认真填报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应确保健康码符合乘机要求。未按要求填报的乘客将无法登机,填报虚假信息可能导致行程受阻,并须承担法律责任。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86-10-59913991

驻奥地利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43-681-20192638


驻美国使领馆

03 再次提醒中国公民注意美国入、出境检查

近来,多名中国公民反映入、出美国边境时被美边境海关执法人员长时间盘问并查验随身携带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部分人员的电子设备被执法人员暂扣以做进一步检查。

根据美国法律,美边境海关执法人员有权对所有入、出境人员进行检查,包括查验其个人信息、入、出境目的和携带物品等,无须事先申请搜查令。美边境执法人员无需怀疑即可搜查旅客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并可暂扣。

中国驻美国使馆再次提醒拟赴美及在美中国公民,加强对美国入、出境规定的了解,合规携带物品,谨慎对待美执法部门盘查,必要时可要求联系使领馆求助。

中国驻美国使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和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

驻美国使馆:+1-202-4952216  

驻纽约总领馆:+1-212-6953125

驻旧金山总领馆:+1-415-2168525

驻洛杉矶总领馆:+1-213-8078052

驻芝加哥总领馆:+1-312-7800170

驻休斯敦总领馆:+1-713-5219215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86-10-59913991。


驻俄罗斯大使馆

04 关于完成学业、签证到期等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留学人员临时航班计划及登记的通知

根据国内统一部署,在俄完成学业、签证到期等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留学人员搭乘从莫斯科起飞的临时航班计划如下:

截图自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公众号

注:上述航班起飞计划均为莫斯科时间,具体航班号、起飞时间、票价等由航空公司确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驻俄使馆馆区完成学业、签证到期等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留学人员搭乘临时航班回国登记截止日期暂定为6月18日。

三、登记要求

(一)因学业完成、签证到期等因素无法留在俄罗斯、急需回国的留学人员,请用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登记个人信息并上传毕(结)业证书信息页(如尚未领取请提交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名单或毕结业证明)、签证信息页及签字(需手签)后的《责任承诺书》。

(二)因工作合同到期需离任回国的外派孔院院长、汉语教师和教师志愿者请通过邮箱进行登记,需下载并签署(需手签)《责任承诺书》、填写回国申请表,连同俄方工作单位出具的结束聘用证明、签证信息页,孔子学院总部派遣的人员还需提交其开具的结束任期的说明,其他人员提供国内工作单位开具的结束任期的说明等,扫描后一并发送至邮箱(elshantui@163.com)。

(三)其他确有严重困难、需要人道主义帮助的留学人员;年龄未满18周岁(以登记日期为准)、父母均未在当地陪伴、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的未成年留学生;签证到期无法延期或居留遇到困难确实需要回国的留学人员,请通过邮箱进行登记。未成年留学生可由国内家长或在俄监护人代为办理登记,需下载并签署(需手签)《责任承诺书》、填写回国申请表(需详细填写父母是否在身边陪伴,目前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等),并连同未成年人的护照首页、签证信息页及其他急需回国相关说明(证明)材料等(如系毕业或结业回国,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毕、结业证书)扫描件后一并发送至邮箱(meihc@hotmail.com)。其他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的申请人需下载并签署(需手签)《责任承诺书》、填写回国申请表,连同护照首页、签证信息页及医院诊断书或急需回国的相关说明(证明)材料等扫描后一并发送至邮箱(elsjychgzm@163.com)。

(四)国家公派完成学业急需回国的留学人员如已在公派管理平台办理完成回国手续但尚未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购买回国机票,可登记后自行购票,购票成功后需填写自行购票申请单并通过邮件提交教育处,回国后联系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票报销事宜。通过服务中心已购买回国机票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搭乘临时航班;特殊情况需要登记乘坐临时航班的,需按登记要求(三)通过邮箱登记,经审核列入具体航班计划后,即填写自行购票申请书,在呼叫购票后,按照有关规定与服务中心办理退票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购票成功后需向教育处发送行程单(jiaoyuchu095@163.com)。

四、我馆将根据航班计划、签证时间等因素统筹安排所乘航班。航空公司将进行呼叫购票或推送专属链接支付出票。请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时刻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查看短信通知。连续呼叫2次未果视为放弃购票权利,放弃购票或退票,将丧失再次购买临时航班机票机会,并自行承担损失。航班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五、鼓励乘机人员在做完核酸检测后自愿填写防疫健康码国际版,不再做硬性要求。六、其他具体事宜请参照我馆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完成学业、签证到期等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留学人员搭乘临时航班回国登记的通知(仅限使馆馆区留学人员填写)》。

驻俄罗斯使领馆咨询电话:

驻俄罗斯使馆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74999518414;+74999518394;+74999518396;+74999518399(适用对象1的申请人员);+74999518398(公派留学人员);+74999518397(适用对象2的申请人员);+74999518393(适用对象3中的未成年留学生);+74999518395(适用对象3中的其他人员)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78127146203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73432535786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79140070959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74212302353;+79141715523;+79144238581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79020501053

驻喀山总领馆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78432375034


驻日本大使馆

05 关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部分恢复对外营业的通知

近期,日本逐步放松疫情管控措施。考虑到申请人办证需要,自6月17日起,东京及名古屋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将部分恢复对外营业。为尽可能避免交叉感染,中心实行预约制,不预约不办证。有关安排如下:

对外营业时间

东京签证中心:每周一、三(10:00-14:00)。

名古屋签证中心:每周二、五(10:00-14:00)。

中国和日本节假日不对外营业。

受理范围

签证(目前仅限从事乘务、经贸和科技活动,以及人道主义事由的签证申请)和领事认证。

办理程序

1.签证:经贸、科技活动签证申请人需持中国省级地方外办或商务厅签发的邀请函,向签证中心预约办理。紧急人道主义事由签证申请人,请将情况说明及申请材料发送至各中心电子邮箱。如获批准,中心将回复告知。请按约定时间前往中心办理。其他经国内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签证申请人,可向中心预约办理。

2.领事认证:通过电话或邮件预约。预约后按预约时间前往中心办理。

预约方式

电话:070-3295-5505 (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00-12:0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件:

东京中心

tokyocenter@visaforchina.org

名古屋中心 

nagoyacenter@visaforchina.org

为确保大家健康安全,请您前往中心办理时佩戴口罩,配合中心进行体温检测、消毒等防疫措施。

中国驻日本使领馆领事部继续暂停对外办公,但继续提供电话和邮件咨询,并为奔丧、探望危重亲属等特殊紧急事由人员继续提供“绿色通道”。确有特殊紧急事由的,请将有关情况及申请材料发送邮件至各馆咨询邮箱。各馆将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联系本人到馆办理(各馆联系方式请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此前已预约护照旅行证人员,请延迟到疫情平稳后再到馆办理。护照旅行证在疫情期间失效,不影响今后正常换发。

上述调整是临时性措施,如有变动,将及时发布通知。请您关注使馆微信公众号“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和使馆官网领事服务栏目。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驻马来西亚大使馆

06 关于吉隆坡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恢复部分应急业务的通知

吉隆坡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简称中心)从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开始恢复部分应急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6月16日起每周二、五(10:00-15:00),中心将对符合办证要求且有紧急情况的申请人提供赴中国内地签证、外国人认证等服务。

办证条件:

(1)紧急赴华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签证申请人,如已获得目的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省级人民政府商务厅或中央企业的邀请函(PU)或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可于上述时间到中心递交申请。办理时,除递交基本材料外,请同时提交已确定的赴华机票。

(2)紧急人道主义事由的签证申请人须先发邮件至klcentre@visaforchina.org说明紧急人道主义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赴华奔丧者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赴华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病危通知书或危重手术通知书,得到中心邮件回复同意办理的申请人请在约定的时间前来中心办理。

(3)办理乘务签证的申请人,请于上述时间前来中心申请并按规定提供材料。

(4)因紧急情况需办理外国人认证的申请人,请先发邮件至klcentre@visaforchina.org说明紧急原因并提供有关材料,得到中心邮件回复同意办理的申请人请在约定的时间前来中心办理。

防疫要求

(1)来中心办理业务人员须接受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并使用消毒洗手液,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2)获准赴华人员取签证时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并确保检测结果报告日期距出发日期不超过一周,同时签署健康承诺书。进入中国后须遵守中国国内的各项防疫规定。

除上述外,中心其他业务暂未恢复,有其他办证需求的申请人请继续留意中心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