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尔吉斯斯坦办理注册登记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6-11-24
来源:北京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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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证单位:

接外交部通知,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自2016年11月4日起执行新的《移民法》,所有外国公民在吉停留如超过5个工作日,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册登记,不超过5个工作日则无须办理。

根据吉方规定,持因私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须前往其居留所在地的吉国家注册局分支机构办理;持外交和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则凭中国驻吉使馆照会到吉外交部领事司办理。

吉方办理注册登记时收取120索姆(约合12元人民币),外交、公务护照免费。逾期未办理登记者将被处以10000索姆(约合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

特此提醒。

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