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交往中心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
友好城市
市级友好城市
其他城市
区级友好城市
港澳事务
京港合作
京澳合作
最新动态
对外合作
政策信息
外事为民
境外安全服务
出入境信息
语言环境
网上办事
互动平台
各办证单位:
接外交部通知,申请赴日本签证申请表停留时间须与滞在予定表一致。
特此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