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日本签证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日期:2016-10-21
来源:北京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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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官网(www.cn.emb-japan.go.jp)左侧[目录]栏打开[赴日签证]查找PDF格式“签证申请表”进行在线填写;亦可将签证申请表下载到电脑进行填写。建议使用IE浏览器,并且电脑中应安装Adobe Reader视图插件。

首次下载的签证表左上角的二维码是不完整的,如下图所示:

填写完毕后点击打印或签证申请表右上角印刷后左上角的二维码就会发生变化,如下图所示


打印之后应再次保存,打印时应使用A4纸。

2、除签名处外,其余任何地方(包括填表日期)不能手填,更不能涂改。

3、申请表填写打印完成后,左上角会出现25X25mm大小的二维码(见上图),用手机扫一扫会出现自己的部分信息,例如(汉语拼音、身份证号码等)。

4、曾用名如无,可不用填写。

5、出生日期按日月年的顺序直接填数字(如01011975),回车键后会出现分割线;出生地点应与申请人护照上一致。

6、持有再留资格者,签证表上赴日目的和预定在日逗留期间要与再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内容保持一致。

7、预定在日逗留日期是指入境日本及离开日本的具体日期,应与滞在预定表里的入、出境日期保持一致。

8、申请人在日拟入住的酒店,持留学再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学生可以写学校宿舍。

9、在北京工作、上学的申请人,家庭住址栏第一顺序写北京的住址,学生写宿舍,不是按照户口本来确定住址的。

10、已退休的申请人在名称及目前的职位处写退休,无业的写无,电话地址可不填写。

11、在日担保人英文姓名及英文地址一定要填写,如不确定一定找日方要准确材料。

12、在日邀请人如与在日担保人一致,在日邀请人姓名处填写同上即可,其它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