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在澳门外籍人士赴中国内地签证政策的通知
日期:2021-03-15
来源: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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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支持澳门特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文交流,外交部驻澳门公署将自3月15日起,进一步调整在澳外籍人士赴中国内地签证政策。有关须知如下:

一、澳门外籍居民(含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申请各类赴中国内地签证,并须提供近28天未离开澳门的居留证明。

二、所有在澳外籍人士,如已完成中国国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按规定时间间隔打完2针或接种中国生产单针疫苗后满14天),持澳门卫生局颁发的有效疫苗接种证明,即可申请各类赴中国内地签证。

三、申请人均须先通过“中国签证在线填表”(https://cova.mfa.gov.cn)和“在线预约系统”(https://avas.mfa.gov.cn)在线填表申请,并预约办理日期和时段。在线填表后,打印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和表格第8页签字,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一并将有关申请材料递交至公署领事部。确有紧急人道主义需要的,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可不预约前来办理。

申请人可参照公署网站“外国人签证”栏目“申请中国签证须知”(2019年3月27日发布)有关要求,根据赴中国内地事由,选择申请相应种类签证,并准备相应申请材料。

请如实准确填写预约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一律做退案处理,须另行再约。现阶段原则上只审发1次或2次入境、6个月有效的签证,不办理急件。

四、如有疑问,可致电公署签证咨询电话:00853-87915126(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15:30-18:30),并请密切关注公署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告。

五、特别提醒签证申办人,即便您已取得赴华签证,仍需严格遵守中国内地相关入境地的防疫防控要求。